(1)混凝土應在初凝前澆筑,如已有初凝現象,則應進行一次強力攪拌,使其恢復流動性后,方可入模;如有離析現象,亦須重新拌和后才能澆筑。
(2)混凝土的自由下落高度。澆筑混凝土時,混凝土自高處傾落的自由高度不應超過2m,在豎向結構中限制自由傾落高度不宜超過3m,否則應沿串筒、斜槽、溜管或振動溜管下料,以防止混凝土因自由下落高度過大而產生離析。
(3)在澆筑豎向結構混凝土前,應先在澆筑處底部填人50~lOOmm厚與混凝土內砂漿成分相同的水泥漿或水泥砂漿。
(4)混凝土的分層澆筑。混凝土澆筑應分層進行以使混凝土能夠振搗密實,在下層混凝土凝固之前,上層混凝土應澆筑振搗完畢。混凝土澆筑層的厚度應符合規定
(5) 混凝土澆筑工作應盡可能連續作業,如上、下層混凝土澆筑必須間歇,其間歇的時間(包括運輸、澆筑和間歇的全部延續時間)不得超過規定。
(6)施工縫的留設與處理。
如因技術上的原因或設備、人力的限制,混凝土不能連續澆筑,中間的間歇時間超過允許時間,則應事先確定在適當位置留置施工縫。由于該處新舊混凝土結合力較差,是構件中的薄弱環節,故施工縫宜留在結構受力(剪力)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。柱應留水平縫,梁、板應留垂直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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